南昌市教育局刚刚发布!重大改革!
↓↓↓
为积极落实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提出的普通高中“公民同招”政策要求,进一步满足新时代科学选才和招录多样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有效维护教育公平,自2022年11月以来,南昌市教育局在出台《南昌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改革体系建设,重点从合并批次、志愿增设、优化招录环节、特长生招生等方面规划和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并将于2023年秋季招生时,实施城区“公民同招”改革。
将城区普通高中招生批次设定为第一批次A档、第一批次B档、第二批次A档、第二批次B档四个档次。
即:原城区公办第一批次普通高中设定为第一批次A档,原城区公办第二批次普通高中设定为第一批次B档,原城区公办第三批次普通高中A档设定为第二批次A档,原城区公办第三批次普通高中B档设定为第二批次B档。
今年,城区民办普通高中不再采取自主招生的形式招录城区初中毕业生,而是纳入公办批次进行统一招生。目前,市教育局正在指导城区民办普通高中结合自身办学实际进行招生批次申报。经审定后的结果将于5月前向社会公布。家长可关注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信息。
今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与城区民办普通高中实行同步网上填报志愿、同步划线投档、同步招生录取。志愿填报对考生报考公办或民办学校无限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批次设置自主、合理填报中招志愿。
在志愿数量方面,考虑到公办、民办学校同平台志愿填报,各批次各档次所供考生填报志愿选择的学校较往年有所增加,因此今年各批次各档次的统招平行志愿由往年的3个增加至4个。
实施“公民同招”改革后,各招生学校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建议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前,对意向高中学校的地理位置、教育教学管理、收费及住宿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理性选择适合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学校。
今年,我市对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环节也进行了优化。在此郑重提醒:考生被录取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下一批次招生。如果考生已按时报到,则不可以退档,不能选择其他学校,否则即视为放弃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2023年起,经南昌市教育局审核具备特长生项目招生资质且下达了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招收特长生。考生及家长可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特长班(生)招生项目、招生计划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报考特长生。
考生在通过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查、入围专业测试名单的前提下,如意向报考该学校特长生,填报中招志愿时必须在“特长生”栏目中填报该学校,每个档次的特长生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原则上,特长生招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具体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校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后,在学校特长班(生)招生方案中予以公布。
各校特长生招生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学校不得在特长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收取考生诸如报名费、专业测试费等费用。
有人要问了
政策看不懂怎么办?
别急,小编这就奉上
《南昌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
考试招生改革实施意见》的
政策解读
问题一:为什么要实施“公民同招”改革?
答:教育部早于2018年就提出了高中阶段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本次改革是为了积极落实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提出的普通高中“公民同招”和属地招生政策要求,进一步满足新时代科学选材和招录多样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使中招与高招有机衔接,完善招录标准和规范招录程序,持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有效维护教育公平。
答:我市城区“公民同招”改革从2023年开始实施,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调整招生批次、将民办高中纳入批次招生、严格普通高中录取程序、改革考试评价模式和规范特长招生五个方面。
答:改革后,原有公办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合并为一个批次,设定为第一批次,分 A 档和 B 档;原有公办普通高中第三批次 A档、B 档维持不变,设定为第二批次A档、B 档。
即调整后,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共分为两个批次四个档次,分别为第一批次A档(原公办第一批次学校)、第一批次B档(原公办第二批次学校)、第二批次A档(原公办第三批次A档学校)、第二批次B档(原公办第三批次B档学校)。
答:2023年,城区民办普通高中也纳入第一批次A档、第一批次B档、第二批次A档、第二批次B档批次招生。
各城区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批次经审定后,将于5月前向社会公布。家长可关注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发布信息。
答:城区中招录取共设4个批次,分别为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中职批次。具体如下:
1.提前批次:包括定向师范生、海军航空实验班、南昌外国语学校初中及其集团校直升。
2.第一批次(含公、民办普通高中):共设12个志愿,分A、B两档。A档、B档各设6个志愿,即1个均衡志愿、4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志愿。其中,民办学校不设均衡志愿。
3.第二批次(含公、民办普通高中):共设10个志愿,分A、B两档。A档、B档各设5个志愿,即4个统招平行志愿、1个特长志愿。
4.中职批次(含公、民办学校):中职学校招生,设2个统招志愿,每个学校设2个专业志愿。
答:城区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实行统一划线。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分别划定各批次的最低投档控制线。
答:首先,坚持按批次先后顺序录取,即依次按照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中职批次的顺序录取。
其次,普通高中同一批次坚持按档次先后顺序录取,即第一批次依次按照A档、B档的顺序录取,第二批次也依次按照A档、B档的顺序录取。
再次,普通高中同一档次坚持按均衡志愿、统招志愿和特长志愿的顺序录取。
最后,普通高中统招平行志愿坚持按a、b、c、d的顺序录取。即今年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统招志愿较往年增加1个,统招四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按照a、b、c、d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投档录取。
举例说明:如某考生在第一批次A档a、b、c、d四个统招平行志愿中依次填报了甲、乙、丙、丁四所学校,在未被均衡志愿录取的前提下,统招志愿录取顺序为甲学校-乙学校-丙学校-丁学校。如分数均达到以上四所学校统招分数线,则录取至甲学校;如分数仅达到乙学校统招分数线,则只能录取至乙学校;如分数达到其中甲、丙、丁三所学校统招分数线,则录取至甲学校;如分数均未达到以上四所学校统招分数线,则按照考生填报志愿进入特长志愿及下一档次录取。其他批次录取按照以上原则执行。
问题八:实施“公民同招”改革后,均衡生录取的政策有什么变化?
答:2023年,全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原有均衡生政策保持不变,城区民办普通高中不设均衡志愿、不招收均衡生。
答:2023年,城区公办普通高中继续实施均衡志愿录取政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均衡志愿分校择优录取。其中第一批次A档公办普通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第一批次B档公办普通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其他批次不设均衡志愿。
问题十:实施“公民同招”改革后,城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式有何变化?
答:改革前,城区民办普通高中采取的是自主招生的形式;改革后,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及民办普通高中将实现同步招生、同步填报志愿、同步划线、同步录取。
答:2023年,全市各民办普通高中仍然可面向全市招生,具有南昌城区户籍的县区初中毕业生,可按有关规定回户籍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及录取。市管各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区)招生计划数,由市教育局科学核定。
2024年,我市将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属地招生政策以及县域高中发展提升的要求,全面落实属地招生政策。
答: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生物、地理学科实行机考,成绩通过等级呈现,分为A、B、C、D 四个等级。2023年的初中毕业生须两科均达到C 等及以上成绩,才能在今年高中阶段招生志愿填报中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答:城区中招录取工作全面实行网上管理,网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对考生报考公办或民办学校无限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根据批次设置自主合理填报中招志愿。
答:在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对意向高中学校的地理位置、教育教学管理、收费及住宿等情况提前进行全面了解,选择适合学生成长和发展的学校。
因公、民办学校同平台志愿填报,且收费标准存在差异。考生和家长应注意重点了解拟填报的相关学校的收费标准,谨慎选择填报。
答:在填报志愿时,建议家长与考生充分沟通、达成共识,综合考生成绩情况、意向学校往年分数录取情况等进行填报,切忌盲目攀比、大包大揽;同时,应注意排好顺序,拉开各统招平行志愿间的梯度,尽量避免“扎堆”和“乱序”。
在此建议,家长及考生谨慎合理填报志愿,所填报的学校应当是家长及学生都能接受的学校,避免出现被录取后不想去的情况。
答:需要。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下一批次招生。比如:某考生被二批A档学校录取了,该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报到,视为放弃该校录取资格,只能进入下一批次,即中职批次招生。
答:不能。如果考生已经被城区普通高中录取,且已按时报到了,则不可以退档,不能选择其他学校,否则就视为放弃了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答:市教育考试院在批次录取结束后,将公布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其缺额计划数,进行志愿征集。凡未被该批次录取且考分达到缺额招生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已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补报志愿。经补报志愿且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退档即视为放弃今年的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答:不能。普通高中学校严禁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
答:市教育局对城区各普通高中学校的特长班(生)招生资格、招生项目、招生计划进行审定后,面向社会公布。考生及家长可及时关注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答:经市教育局审核具备特长生项目招生资质且下达了特长生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以招收特长生。考生及家长可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各校特长班(生)招生项目,自主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报考特长生。
答:首先,考生必须具备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资格。其次,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特长素质,需要通过特长生招生学校的报考资格审查。报名时,考生要按照报考学校的要求提供比赛获奖证书等材料,其中提供的获奖证书必须与报考的特长项目保持一致。
答:需要。已经通过特长生招生学校资格审查的考生,才可参加报考学校的特长生专业测试。特长生报考的具体条件、步骤及专业测试安排以各特长班(生)招生学校公布的特长班(生)招生方案为准。
答:考生在已入围学校特长生专业测试名单的前提下,如意向报考该学校特长生,填报中招志愿时必须在“特长生”栏目中填报该学校。如考生入围多个学校特长生专业测试名单,在填报特长生志愿时,每个档次只能填报一所学校。
答:原则上,特长生招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其中体育特长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且学考体育考试成绩不得低于54分;其余类别特长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体教融合联合培养生单列,具体招生方案另文通知)
各招生学校可在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
答:特长生的录取办法由各招生学校在以下方式中任选其一,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后,在特长班(生)招生方案中予以公布。
一是中考成绩达到要求、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二是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有特殊需求的特长招生项目也可按照中考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各占一定比例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答:特长生招生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严禁学校以特长生名义收取任何费用。招生学校不得在特长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规收取考生诸如报名费、专业测试费等费用。招生学校不得在特长生培养过程中,违规收取诸如培训、考试、外出研学等费用。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普高科 83986480
市教育服务中心 88611646
答:我市中招考试及录取政策均通过市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公众号及时向社会公布。请广大家长及考生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切莫相信未经官方授权的“小道消息”“专家解读”“权威解读”等。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防招录“陷阱”,谨防受骗上当。
南昌育山高级中学咨询电话:
沈老师:18907086002
刘老师:17370062832
杨老师:17370585729